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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3万吨/年黄磷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单位已编制完成《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3万吨/年黄磷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1)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附件。

  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3万吨年黄磷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公示版).pdf

  (2)纸质报告书

  前往建设单位地址(远安县万里工业园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公众意见表(吉星).pdf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收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远安县万里工业园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176216818

  E-mail118235397@qq.com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